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;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;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、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、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。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。下设:一处、二处
版权所有、主办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: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25147